经广东省卫生健康人才职称评委会评审,下列申报人员取得相应职称(名单附后)。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粤人社规 [2020] 33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 32号)有关要求,现于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网址:http://wsjkw.gd.gov.cn)和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时进行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
如对评审、认定通过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卫生健康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逾期(以寄出邮戳为准)不予受理。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广东省卫生健康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0-83800785
附件:
2023年度广东省卫生健康人才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名单.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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